說實在的,一直到現在我還覺得當時住這間旅館,真的是賺到。

當初找Lake Louise附近的旅館時,
發現頗富聲名的露意斯城堡飯店一晚要價萬把塊,看到這個價格馬上退了三步,
上背包客網站爬文住過露意斯城堡飯店的心得,看到大部分的評價都是說不值得花這麼多錢,
(不過此評論有偏頗,如果是散客自行訂房,價格的確比較貴,據說若是跟團出遊,團體訂房價不會這麼高)
總之我就放棄城堡飯店了,
卻也翻到這間同樣有湖景房間的Nam-Ti-Jah Lodge,一晚房價約台幣6千出頭,
飯店房間的湖景照片也浪漫到很符合本人的風格,總之感覺對了,就訂下去。

(右下角的小小紅色建築,就是位於弓湖畔的納提加旅館)


直到出發前,才又回頭查一下這間旅館的資料,
哇靠,原來這間旅館在旺季時也是一晚台幣萬把塊的價格哩,
雖然台灣這邊的遊記較少提到,不過這間旅館在當地可是小有名氣啊…


這間旅館的名氣是因為創建人Jimmy Simpson而打響的。
在介紹這個人前,先由我不專業不負責的旁觀者大致提一下加拿大的打獵文化。

撇開打獵的"人道性" 或 "道德" 等精神面的討論,
個人覺得打獵與登山比起來,有點類似但某些程度上又更專業的活動,
在專業知識上,
獵人需要精通地圖判別技巧(紙本地圖喔,沒有GPS的啦)、摸透各種動物的生活習性、天候判定…等野地生活知識;
體能上,
因應各種不同動物的棲息習慣,要能穿梭於各種地形、因應天候變化,
(想想我們,一般已開發的登山路徑可能都已經走到靠北靠木)
也規定獵物必須整個拖回,不能只帶走部分肢體,否則就會有可觀的罰金;
工具上,
不是一支獵槍打天下,一把小獵槍根本無法逮住一隻龐大的成年馱鹿,
不同大小的獵物需要搭配不同口徑的獵槍,
其他野地裝備就更不用提了;
財力上,除了以上提到所須配備的花費,
加拿大打獵需要獵人證(要貴松松的受訓費),
打大型動物需要獵票(通常一整個廣大山區只開放1~2張的獵熊票),這稀少的獵票需要抽籤或是公開標售,
有時候標到一張獵熊票的錢都可以在溫哥華買棟房子了(而且那只是"標"獵票,可不保證一定能打到熊)。

Jimmy Simpson約90年前,由英國來到Bow Lake (弓湖)區探險,
探到對此區域的生態、地形都十分熟悉,其他獵人或是學者只要來此區打獵、考察,
絕對是找Jimmy擔任專業嚮導。

我不確定當時打獵是否要獵人證等等法律規範的限制,但一個外國人卻能成為獵人的當地專業嚮導,
那些野地知識和體能肯定是一絕,
這個人同時讓我想起射鹿部落頭目李正、馬赫坡的莫那魯道 等類的一代狂人,
雖然無緣見到他,卻可以想像當年那些激勵人心的英勇事蹟,
而實際踏入這個旅館後,感觸就更強烈。
是的,我必須承認這間旅館讓我念念不忘,如同賈伯斯之於蘋果行銷的魅力,
Nam-Ti-Jah Lodge 就是Jimmy這個英雄偶像的週邊商品啦。

(旅館正門就面對著以Jimmy Simpson 為名的山,約海拔3200m)


Num-Ti-Jah 是印地安語,一種兇猛但靈活的貂,
若旅客有到附近爬山的計畫,據說本館的服務人員也恨樂意跟你討論、提供意見喔!

這裡的房間鑰匙圈,是一個沉甸甸的馬蹄,一整個充滿狂野風格啊。


目前看到的旅館建築大約1950年代完工,算算也有60年的歷史,
每個櫃子或椅子都是古董級,充滿古意又溫馨。


有地圖翻閱區、牆上超大隻的Elk標本,當然不能有電梯破壞本館秉持的冒險和原始風格,
所以我必須走狹小的樓梯扛行李,扛了2趟,
女人和小小人的行李行頭真不是蓋的,差點掛在樓梯求救。


湖景房,待在房間就可以欣賞到Bow Lake



(而且今年的10/9就停止營業,要住要等明年囉…)


餐廳窗戶也是面對弓湖,可惜這麼浪漫的地方獨缺可樂爸。


交誼廳裡,每一個窗邊的椅子角落,都像一幅中世紀的古典畫,
光呆在那椅子上不做任何事發呆就很滿足了。
不過,眼尖的看倌應該已經發現滿牆的動物標本,令人想起電影動畫"打獵季節",
但這邊的氛圍卻不會像電影裡血腥的獵人小屋,比較像在參觀生態博物館,很妙。

再次聲明,從道德面,我個人不贊同打獵這種人類以武力欺負弱小的行為,
但我想屏除那些血惺的獵殺想像畫面,
好好體驗這種當地文化甚至是前人從事打獵的專業精神,
因為真的太多標本了,忍不住好奇,還是問了旅館負責人一個笨問題:這些都是真的動物嗎?
他笑笑的說:「當然,它們都曾經有知覺。牆上有灰狼,
   再看看那隻角落的白熊,那幾乎是絕種的生物,現在應該沒有人看過了。」

(其實還有一隻大灰熊的標本,不過本人沒拍好,就不放上來害大家傷眼了)

這天旅館的房客只有4~5對,與旺季的爆滿現象大大不同,更能慢慢享受眼前的景象,
加上好客的旅館負責人,常走過來親切的跟我聊天,整個住宿的感覺真的很棒。

負責人看到我盯著交誼廳這頭大鹿(那鹿應該比2頭牛還大,扛回來肯定也是件苦差事),
就對我說:「it's Elk. Do you want to see its buddy?」,
然後領我到餐廳,指著比那頭Elk大上一半的鹿頭說:這是moose

(我終於知道Elk & Moose怎麼分了,角像樹支狀的是Elk,像木板狀的是Moose,
   不過因為翻譯的問題,中文似乎一律把這兩種統稱大角鹿、麋鹿、馱鹿…)

這樣讓我更佩服獵到Moose的人了…
以習性來說,Elk 常出現在平坦的草原,而公路的開闢多會選擇草原等地以降低建設成本,
這也是為什麼這幾天我們常在路上看到鹿角像樹枝的Elk;
而Moose就偏好棲息在湖泊、亂石堆等較崎嶇潮濕的地方,
換言之,要獵Moose所要克服的地形障礙更困難,然後又要整頭拖回來…噗,我們那些行李算什麼…


反觀可果果小朋友只專注的把玩撞球,讓我們大人享受了快2小時的悠閒時間,
小孩心海底針啊,有時很好打發、有時很難搞…


原本今晚晚餐想要用餅乾和麵包就解決,check-in的時候還信誓旦旦的跟老闆說不用幫我們準備晚餐了,
無奈那三箱行李,扛完之後讓我下定決心一定要彌補心靈那道缺口,
儘管晚餐貴松松,一個大人約台幣一千多,還是狠下心給他嗑下去。

沒想到,貴雖貴,卻是我四天以來吃到第一餐像樣的正餐了,比Banff或Jasper的餐點還好吃!
忍不住嗑了好幾口才想到應該要來拍張照…



旅館負責人還拿了一支丁丁歷險記的狗布偶給可樂果,說:不要告訴別人是我給的喔
(來,兩隻牲畜來合照一下)


隔天起床後,湖面的景色更清晰了,
透過房間窗戶就可以看到Bow Lake 與 Bow Glacier,
我私心的覺得這裡一點也不輸大名鼎鼎露意斯湖飯店的世界之窗,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!
(不過我是牆頭草,也許哪天住過露意斯湖飯店就又改口了…是的,我的名字是許牆頭)
下面這張照片就是直接透過房間窗戶的玻璃拍的,各位可以google 一下lake louise 的世界之窗,
比較看看哪個比較合您胃口吧~



最後來個臭零呆可樂果自high video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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